关于开展2023年度第二批河南省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省级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0-16 浏览量:1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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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第批河南省建筑装饰装修行业

省级工法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地市装饰协会、各会员单位:

为鼓励建筑装饰企业加强建设工法的开发和应用,促进建筑装饰企业技术改造和创新,推进装饰工程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建筑装饰行业高质量发展,经河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协会七届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审议,省装协将开展2023年度第批河南省建筑装饰工法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须知

(一)本会会员单位符合我省省级工法申报条件的完成单位,均可自愿申报。

(二)省级工法的编写原则、编写内容及文本要求参照《省级工法编写与申报指南》(附件五)和河南省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省级工法管理办法(试行)》(附件六)执行。

二、申报资料

(一)河南省建筑装饰装修省级工法申报表;

(二)工法文本;

(三)企业级工法批准文件、工法证书(复印件加盖印章);

(四)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应用证明原件,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和工程施工合同关键条款复印件;

(五)经济效益证明;

(六)工法应用的有关照片或视频资料;

(七)涉及他方专利的无争议声明书;

(八)科技查新报告、技术标准、专利证书、科技成果获奖证明等其他有关材料,纸质材料统一采用A4纸张,按申报材料目录顺序装订成册,一式2份(证明材料的原件放正本、复印件放副本)同时提供电子版(U盘)。

(九)电子版资料

U盘拷贝与纸质申报内容相同的电子版文本、影像材料、汇总表。

(十)电子版文本8项内容单独放在分开的文件夹内并对应命名,每个工法最终汇总成一个总文件夹,命名格式为“单位简称、XXX工法”。

(十一)影像材料能够反映工法实际施工的工艺流程、操作要点及关键技术原理的DVD录像或能够反映工法操作要点的幻灯片(PPT)。

三、组织评价

省级工法评审分为形式审查、专业评审、评委会审核三个阶段。

(一)形式审查。对申报资料完整性、符合性进行审查,符合申报条件的列入专业组审查,

(二)专业评审。对通过形式审查的工法按专业分组,评审专家对工法的关键技术水平、工艺流程和操作要点的科学性、合理性、安全可靠性、推广应用价值、文本编制等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提交评委会审核。  

(三)评委会审核。评审专家应为河南省建筑装饰装饰行业专家库成员,如有需求,经协会专家委员会同意,对一些代表性的项目可邀请国内权威专家担任评审专家。对于省级工法评审,专家进行实名投票表决,有效票数达到三分之二及以上的通过审核。 

河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协会负责建立省级工法评审专家库,评审专家从专家库中选取。专家应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有丰富的施工实践经验和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年龄不超过70周岁。

担任过大型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或大型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优先选任。

四、注意事项

一、企业应对开发和推广应用工法有突出贡献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企业提供虚假材料申报省级工法的或以剽窃作假等欺骗手段获得省级工法的,撤销其省级工法称号,3年内不受理其申报省级工法。

三、评审专家存在徇私舞弊、违反回避制度和保密纪律等行为的,取消省级工法评审专家资格。

四、申报时间为2023年1016日~11月16日,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兴航李泽远

联系电话:18530944111/18624923111

电子邮箱:1547324671@qq.com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任寨北街联盛大厦A座5楼

邮编:450014

附件一:河南省建筑装饰装修省级工法申报表.docx

附件二:工法工程应用证明.docx

附件三:工法经济效益证明.docx

附件四:工法关键技术无争议声明书.docx

附件五:省级工法编写与申报指南.docx

附件六:河南省建筑装饰装修行业省级工法管理办法(试行).docx


2023年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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